近日,市车管所与全市 29所驾驶员培训学校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驾校的管理责任,要求驾校拿出具体措施保证教学质量,遵守考试秩序,否则将给予重罚。
在责任状中,明确了学员参加考试的各种规定。要求驾校按规定收取和交纳各项考试费用,严禁以车管所考试名义向学员多收各种费用,严禁偷漏交纳、截留应交纳的费用,违者实行停考整顿。要求驾校遵守考试纪律制度,抓好管理,严禁出现由于管理不严导致的代考、替考和协考等舞弊情况,违者当场取消作弊学员的考试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考试,并对学员所在驾校实施停考整顿。
同时,驾校要认真抓好单位业务员、教练员的管理工作,驾校必须与业务员、教练员签订管理责任状,保证不出现因教练员工作方法不当、失误造成影响考试的问题,各驾驶人培训单位、教练员和业务员不得以考试名义或其他理由要求考生额外交纳费用,违者取消该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实施停考整顿三至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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