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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东朝 为您报道 备受关注的全省驾校整治和培训质量考核工作正式开始启动。昨日,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向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7月30日开展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按照《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据悉,此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全省14市(州)运管局(处)将成立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质量信誉考核专家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应广泛吸纳当地交通、公安、驾培机构和社会监督员等各行业专家参加,充分体现专家组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考核时间确定在2007年7月1日至7月30日。考核内容和范围,各市(州)运管局(处)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本辖区内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各市(州)运管局(处)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质量信誉考核结束后,各市(州)运管局(处)在8月10日前将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和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意见表》上报省局。各市(州)运管局(处)要建立健全驾培机构管理档案。对考核等级不合格的驾培机构,应限期整改,并通报公安部门暂停受理考试;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