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学车网-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 办事指南(广州)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8)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8)
www.51xueche.com.cn 时间:2006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广洲金盾网

办理驾驶证审验须知
一、有关规定: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前,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是指《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休证》、《离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5、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港澳居民申请国内驾驶证的身份证件是港澳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或护照,未在内地暂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无需提交暂住登记证件;台湾居民可凭经公安机关加注暂住手续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驾驶证,不再要求提交居留证件;外国人和华侨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居留证件包括居留证、暂住证或《暂住人口登记表》等,按规定不核发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华侨,应出具暂住地公安机关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三、办理地址:广州市和港澳、台、外国人(包括华侨)驾驶人可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东山分所(天河路33号之四)、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海珠分所(昌岗中路156号)、黄埔分所(黄埔茅岗路989号)办理,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驾驶人到当地车管分所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市局:110;交警支队:86564481;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我要评论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8)  2006-7-10 13:24:55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5)  2006-7-10 13:18:36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7)  2006-7-10 13:15:18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6)  2006-7-10 13:13:46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4)  2006-7-10 13:09:59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3)  2006-7-10 13:05:48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2)  2006-7-10 13:02:35
办理驾驶人业务指南(1)  2006-7-10 12:59:41
交通事故:强制措施及处罚  2006-7-10 10:50:31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6-7-10 10:29:41


频道精选
驾驶技巧:老司机破解自
学车我真不明白 <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我
教练"帮助"学员实是害
【北京】远方驾校暑期优
交通事故后5条错误自救
新闻查询

学车调查
选择驾校时,以下哪条为您的首选条件?
价格最低的驾校
与练车位置最近的驾校
服务质量好的驾校
短时间拿到驾照的驾校
约车方便的驾校
 
关于我们 | 项目合作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4 北京惠仁创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户服务电话:010-64820385 技术服务:51xuech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