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2004年6月22日,在驾校学车时不幸遭遇车祸而导致双腿截肢的少女陈俪元,在经过2年的漫长诉讼后,终于获得了高达156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其中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同时创下了甘肃类似索赔金额的最高纪录。对于驾校和学员而言,这次教训无疑是惨痛的。正当这件事因法槌敲下而尘埃落定时,另一个巨大的隐忧却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人们面前,一旦被触发,几乎能让学员和驾校遭受灭顶之灾!
本报记者 王海龙 为您报道 教训必须被记住。然而,在陈俪元获赔156万元后,记者在对兰州市驾校为学员提供安全保障情况的调查中却发现,驾校学员学车时,虽有教练员坐在身边“护航”,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却不能真正做到为受害学员“保驾”——因为驾校没有给学员购买任何保险!这是目前兰州市大部分
驾校存在的严酷现状,教练只管教学,驾校只管收钱,驾校学员的安全完全处于一种毫无保障的状态。“护航不保驾”,正是兰州众多驾校学员面临的法律尴尬。
案例 练车出车祸 学员瘫痪
2004年3月23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徐家山驾驶员培训场地发生了一起驾车事故,甘肃兴新驾校的一名新学员在教练的陪同下上路练车时,不慎将车开出了道路,连车带人翻下了5米高的路崖。车里还有另外一名新学员,三个人一起被压在了车里。当时驾车的那位新学员就是刚刚24岁的陈俪元,事故中,教练和另外一名学员伤势较轻,陈俪元伤势较重,为胸骨骨折,脊髓的功能完全丧失,陈俪元落下半身瘫痪。事发后,甘肃兴新驾校主动送来十几万元的医疗费,陈俪元花去巨额医药费,在身心受到双重的折磨下,她将甘肃兴新驾校和训练场的管理部门告上法庭,2006年6月30日,终审判决以陈俪元的胜诉宣告结束。
而就在陈俪元出事不久,就在那个出事路段,又有一辆大型的教练车撞在了驼峰桥的护栏上。
调查 驾校投保凤毛麟角
据记者调查,目前在兰州为学员购买保险的驾校凤毛麟角,部分驾校甚至连为学员买保险的意识都没有,把学员的安危仅仅系在驾校教练员身上——于是,本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却成了驾校教练一人独力承担的险事。在《西部商报》调查到的13家驾校中,只有一所驾校为学员“强制性”地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驾校教练
有我在 还买什么保险?
“有我在,不会出事,买保险干吗?”这是黄河北的翔通驾校一位教练对自己的评价,在记者问到他的学员是否买了保险时,这位教练振振有词。教练场上有5名学员正在练车,一位姓刘的教练告诉记者,学员没有买保险,作为教练的他自己也没有买保险。一位姓杨的学员说,在练习桩考时,一般不会有危险,但是,上路时的危险只有教练把握,投一份保险很有必要,驾校没有要求,自己也就疏忽了。
7月6日这天下午,记者在宝程驾校采访时,一位自称是该校的负责人说,学员都在封闭的场地练车,练习车都由副驾驶刹车,应该不会出事,给驾校学员投保意义不大。记者还了解到,兰州颇具规模的金华驾校也没有为学员投保。新华驾校的一位负责人称,学员练车时受到的损害应当由教练承担,但学员不听教练指挥的除外。
前车之鉴
个别驾校强制保险
如果学员练车时伤亡,一个驾校教练真的能承担如此之重的责任吗?在陈俪元事件发生后,甘肃兴新驾校对报名学车的学员进行了强制要求,该驾校负责人称,学员报名时,驾校要求学员出25元的保险费为学员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投保,学员发生意外后,可获得5万元的赔偿。
车管所
学员考试安全交警负责
就驾驶学员投保一事,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组相关负责人说,驾驶学员投保,应该说十分有必要,但在这方面,车管所并没有强制要求的权限。
因为职责的原因,车管所仅负责驾驶学员的考试、发照工作,如果学员在考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考试一方,在排除不听“命令”的考试学员后,车管所应当对考试场地内的交通事故负责。驾校的管理部门是交通局和城市运输管理处。然而,更大问题在于,一旦学员在考试场地之外发生事故,他们的生命安全又该由谁来保障?
兰州市城运处
学员投保没规定
“驾驶学员是否要投保,该投哪份保险,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兰州市城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的苏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说。按照规定,驾校教练必须有10年以上的安全驾龄,还必须有教练员资格证,但目前的现状是,在练车时,学员的安全除了自己掌握,主要就靠副驾驶的教练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为教练和学员投保显得格外重要,这笔保险应该由谁出还是个未解决的难题。
前景 危险面前 谁为学员系“安全带”?
保险公司 投保学员回报少
随后,记者在兰州市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专门针对驾驶员学员的险种还没有。据市内一家保险公司理赔部的刘经理告诉记者,驾驶学员属于高风险类别,对驾驶学员来说投保肯定有利,因为这属于短期投保,驾驶学员投保可能就是一个月的练车时间,所交纳的保费很少,理赔却高出几千倍。加之投保驾驶学员范围比较窄,人数和规模无法达到,保险公司的风险较大,作为企业的保险公司对此类保险持谨慎态度,没有开展此类业务。
刘经理还告诉记者,由于保险公司没有这一险种,部分学员在得知驾校不能为其投保时,他们便选择为个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认为此举给自己练车系牢了安全带。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监管局 学员出事“保险”赔不了
针对驾校学员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该局有关负责人称,“人身意外伤害险”只针对意外伤害,对练车学员来说,即使投了此类保险也不一定得到保险理赔,原因是驾驶学员没有拿到驾驶执照,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却冒险开车,这是一种故意行为,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的范围。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人身意外伤害险”究竟能否真正履行,完全在于保险双方的最后约定,即驾驶学员在签订“人身意外伤害险”协议时,在明确告知保险公司,发生的危险包括练习开车过程中的意外,这样保险理赔就会有保障。
调查至此,如何切实保障驾校学员人身安全,以及在发生事故后如何把对学员、对驾校、对保险公司的损害降低到最小,是一个谁也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